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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城市煤炭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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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出处: 信息作者: 发布时间:2009-7-17 11:36:23 点击次数:14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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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煤炭局简介
韩城市煤炭局前身是韩城市煤炭工业管理局,2003年经过机构改革,更名为韩城市煤炭局。主管全市乡镇煤炭行业工作,属政府组成部门。其中下属事业单位3个,分别是地方煤炭销售统一管理办公室、矿山救护队、地方煤矿安全管理处。
二、煤炭局主要职责
(1)负责对全市煤炭企业实行行业管理,研究制定我市煤炭工业长远规划、经济、技术政策和行业法规并组织实施。
(2)负责我市煤炭资源统筹和布局,有计划地、合理地组织开采。
(3)负责管理国家扶持地方煤矿发展的各项补助资金、专项贷款和地方筹集的资金。
(4)负责煤矿安全生产,监督、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、条例、指令贯彻的执行。
(5)负责煤炭的产、供、调运、销售统一协调,综合平衡。
(6)负责加强技术管理,开展技术服务和横向联系。
(7)组织开展多层次、多形式的职工培训工作。
(8)建立健全我市煤矿调度、统计等基本工作制度和信息网络。
(9)负责加快我市重点煤矿的建设。
三、主要经办事项
(1)对煤矿各项技术工作进行审核把关,对矿井生产系统设计改造提供技术服务。
(2)监督矿井开采设计的执行情况和技术指导,督促矿井按照“一通三防”的要求配合矿井搞好安全管理。
(3)制定年度测量计划和储量统计工作,督促各矿按照有关规定,按时报送有图纸资料。
(4)负责煤矿的安全检查。
(5)负责培训煤矿安全技术员。
(6)处理井下火、瓦斯、煤尘、水和顶板等事故,抢救井下遇难人员,协助处理事故善后工作。
(7)对全市所有的地方煤矿的原煤实行购销统一管理。
办公地点:新城区黄河大街以南
电 话:0913-52125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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