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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国土资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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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出处: 信息作者: 发布时间:2009-4-29 15:19:08 点击次数:148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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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 韩城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、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、管理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政府工作部门,担负着土地、矿产的行政执法和地质灾害防治三项重要职责。
     主要工作职责     1、宣传、贯彻、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、政策;对全市国土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。     2、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、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;组织基本农田划定,实施土地用途管制;组织实施土地开发、复垦、整理;负责土地储备,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,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、出租、抵押、作价出资、交易等;组织实施土地调查、登记、统计、定级和动态监测工作;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测;负责土地信访、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,查处土地违法案件;负责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,受理使用土地申请,办理土地征用、划拨手续;负责土地资源各项规费的征收工作。     3、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、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;负责探矿权、采矿权的登记和管理;检查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,调处矿产资源纠纷,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;负责矿产资源各项规费的征收工作。     4、组织监测、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;依法管理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勘查,参与地下水动态监测,保护地质环境;规定并保持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;指导地质灾害监测、评价和预报,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。     5、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  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
    徐建龙局长:负责国土资源全面工作,分管财务科、征管科。     王鹏岭副局长:1、分管交易中心、估价所、地环科、基层所。2、负责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、拍卖、挂牌出让工作;组织对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进行评测和更新;负责地质环境勘查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;负责基层所日常工作事务。3、深入科室和下属单位,亲自组织、协调、督办,确保分管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。4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    杨志清副局长:1、分管地籍科、证件办理科、监察科、信访办、监察大队。2、负责地籍地政,编制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、年度计划;组织基本农田划定、土地分等定级;负责土地权属管理,组织实施土地调查、登记、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。3、负责违法案件查处和信访工作。4、深入科室和下属单位,亲自组织、协调、督办,确保分管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。5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    段富斌局长:1、分管耕保科、统征办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、收购储备中心。2、负责耕地保护,实施土地用途管制;组织实施土地开发、复垦、整理;负责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和集体土地流转,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、出租、抵押、作价出资等;负责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,办理土地征用、划拨手续;4、深入科室和下属单位,亲自组织、协调、督办,确保分管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。5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    李兴民副局长:1、分管矿管科、矿产资源巡查大队、地质环境监测站、矿产资源执法大队、矿产秩序整顿规范办公室。2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,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,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;负责矿产资源违法案件。3、深入科室和下属单位,亲自组织、协调、督办,确保分管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。4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    赵启贤组长:1、分管行政办、党务办、纪检督查室、档案室、打印室。2、负责纪检监察、党务工作。3、深入科室和下属单位,亲自组织、协调、督办,确保分管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。4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   地址:韩城市新城区桢州大街南段     电话:0913-52113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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